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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的身份在世界各地备受青睐,人们竭尽全力想到这里来,想定居在这里。这个过程并不困难,但它确实需要投入时间和精力。假设你有绿卡,这篇文章将告诉你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的最常见的路径,并祝愿你一路顺利。阅读下去吧!
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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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基本要求。 如果你满足美国移民和入籍法(INA) 第319(a)条 的相关规定, 你可以申请入籍:
- 你的配偶成为美国公民至少3年。
- 你成为美国的永久性居民(持有绿卡)至少满3年。
- 在此期间,你只和一位配偶保持婚姻关系。
- 你符合这部分的其他所有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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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一般资格要求。 要申请入籍,你必须:
- 年满18周岁 ,本条无例外。
- 成为绿卡持有人。截止提交N-400 入籍申请表 的日期之前,你必须持有至少满5年的绿卡。
- 在某个州居住至少3个月。 提出申请之前,你必须在某个州或移民局管辖范围内居住至少3个月。
- 成为美国连续居住居民 。截止提交N-400申请表日期前,你必须持绿卡在美国连续居住至少5年。
- 在那5年之外,你必须身在美国停留至少30个月。
- 留在美国。 一旦你开始申请入籍,则必须在美国连续居住,直到你被接受入籍。
- 学习语言和历史。 要成为美国籍公民,你必须能够读、写、说英语。你还必须拥有对美国历史和政府的认识和了解。
- 做一个体面的人。 要成为美国公民,你必须是一个有良好道德品质的人,遵守美国的宪法,在合法停留期间,遵从美国良好的秩序,融入其快乐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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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的配偶境外就业 。 一般来说,一个由美国政府(包括军事或其他合资格的雇主)雇用的美国公民,其配偶在国外类似工作领域工作至少1年的,可根据INA第319(b)条申请入籍。
- 一般情况下,在申请入籍期间及入籍时,在境外就业的美国公民的配偶必须使用合法的美国永久性居住证在美国停留,还要满足所有上文列出的要求,下面列出的情况特殊:
- 永久性居民(绿卡持有人)没有具体的居住期限要求(但配偶必须是永久性居民)。
- 在美国持续居住或身居美国的具体时期没有要求。
- 婚姻产生的时间无特殊要求;但是,夫妻双方必须保持婚姻关系。
- 注:还必须证明你入籍后将立即起程出国,当你的配偶在国外的雇佣关系终止后返回国内生活。
- 更多有关美国公民的配偶入籍的详细信息,请查阅 这里 。
广告 - 一般情况下,在申请入籍期间及入籍时,在境外就业的美国公民的配偶必须使用合法的美国永久性居住证在美国停留,还要满足所有上文列出的要求,下面列出的情况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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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的公民资格。 依据INA第328和329条,美国武装部队的成员和某些退役老兵有资格申请入籍。此外,第329A条列举了去世后入籍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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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申请资格 :一般情况下,根据INA第328条,在任何时间曾光荣地在美国军队服役的人可以有资格申请入籍,并且入籍的要求可能会减少或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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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时期入籍 。 一般情况下,根据移民与国籍法第328条,一般情况下,在任何时间曾光荣地在美国军队服役的人可有资格申请“和平时期入籍”。申请时,你必须:
- 年满18周岁 ,本条无例外。
- 曾光荣地在美军服役至少1年,如果从美国军队退役,也是光荣地退役。
- 在申请入籍审查期间是永久居民。
- 能够读、写、说基本的英语。
- 能够基本了解美国的历史和政府(公民学)。
- 在合法停留期间表现出良好的道德品格。
- 遵守美国的宪法,在合法停留期间,遵从美国良好的秩序,融入其快乐生活中。
- 截止申请的日期前,已在美国连续居住至少满5年,在那5年之外,已身在美国至少30个月了,除非你在服役的时候或退役后6个月内已提交申请。在后一种情况下,你不需要满足这些居住时间和身居美国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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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期间申请入籍。 一般情况下,根据移民与国籍法的第329条,在指定的特殊战争(下文)时期的任何时间段内,在美国武装部队中服役(即使只有1天)的人有资格申请入籍。一般情况下,申请时必须满足:
- 在军队动用时期服役过,或作为储备军队的一员在指定战争中的任何时间曾服役过,如果已从美国军队退役,也是光荣地退役。
- 征召入伍后的任何时间获得合法的永久居民权,或者在征召入伍时已经身在美国或某些特定地区(无论你是否被接纳为永久居民)。
- 能够读、写、说基本的英语。
- 能够基本了解美国的历史和政府(公民学)。
- 在合法停留期间表现出良好的道德品格。
- 遵守美国的宪法,在合法停留期间,遵从美国良好的秩序,融入其快乐生活中。
- 本部分申请的提出没有最低年龄要求。指定的战争时期包括:
- 1917年4月6日至1918年11月11日
- 1939年9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
- 1950年6月25日至1955年7月1日
- 1961年2月28日至1978年10月15日
- 1990年8月2日至1991年4月11日
- 2001年9月11日至今
- 目前的指定的战争时期是从2001年9月11日开始直到总统发布终止的行政命令。
- 注:根据INA第328或329条,有资格入籍的美国军员可以在国内或海外进行入籍申请。
- 服兵役成员的入籍是具有包容性而快捷的。移民局尽一切努力加快服役男女的申请。要了解更多信息,请查阅 这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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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自动成为公民。 一般情况下,在下列条件下,你在出生时就被赋予公民的权利:
- 在你出生时,父母都是美国公民,并且你的父母在你出生时已经是合法夫妻,在你出生之前,父母的一方或双方都住在美国或其领土上。
- 你出生时父母一方是美国公民,而你出生在1986年11月14日或之后,你出生时父母已经合法结婚,并且父母身居美国或其领土上,在你出生之前已居住满5年或者他们年满14岁后居住满2年。
- 你出生时父母一方是美国公民,而你出生在1986年11月14日之前,但在1952年10月10日之后,你出生时父母已经合法结婚,并且父母身居美国或其领土,在你出生之前已居住满10年或者他们年满14岁后居住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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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后至18岁之前,公民权是自动赋予的。 但是在18岁之后,满足下列的条件会被赋予公民权力:
- 子女在18岁以下或在2001年2月27日以后出生,父母至少有一方是美国公民,子女目前未满18岁,居住在美国,受拥有合法美国公民永久居留权的父母法律和人身监护。
- 出生在1952年12月24日至2001年2月26日期间的未满18岁子女,居住在美国是作为绿卡持有人,父母双方在子女满18岁之前入籍,或者:
- 如果父母一方死亡,健在的父母一方在子女满18岁前入籍。
- 如果父母合法离婚,依法对子女行法律和人身监护的父母一方在子女年满18岁前入籍。
- 如果子女是非婚生,父子关系尚未得到合法证明,子女的母亲在子女年满18岁前入籍。
- 注:只要子女在他或她的18岁生日之前符合所有条件,则该子女符合的条件顺序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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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是收养的。 在2001年2月27日之后,如果子女是被美国籍父母收养的,子女合法居住在美国,受美国籍父母的法律和人身监护,在年满18周岁之前要符合下列条件:
- 养父母在子女的16岁生日(或者,在某些情况下,18岁生日)之前收养子女,拥有子女的合法监护权,与子女居住在一起至少2年,或:
- 子女作为一个孤儿(IR-3)或公约领养(IH-3)进入美国,其由美国籍父母的收养程序已全部在国外完成;或:
- 子女作为一个孤儿(IR-4)或公约领养(IH-4)进入美国,养父母在他或她的18岁生日前收养他或她。
- 更多有关通过父母获得公民身份的详细信息,请查阅 这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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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提示
- 当你成为一个美国公民之后,最好迅速登记获得投票权并取得护照。
- 不要放弃!适应在美国的生活充满了挑战和乐趣。如果你接触到了其他想要帮助你的人,并为实现你成为美国公民的目标不断采取具体措施,你一定会成功的!
- 面试官在公民资格面试时,会从100个美国历史和公民问题清单中向你提问。你将被要求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回答问题。你可以从网站上了解这些问题的答案,以加强你在基础课程中学习的内容。
- 能够阅读、理解,并用自己的话来解释“宣誓效忠”是非常重要的。面试时可能会被问到这个问题,基础课程的教师应该可以帮助你们。
- 请确保你记住所有填在N-400表格上的信息。记住你永久居民证的号码以及成为永久居民后所有出境行程离开及返回时间。此外,要能够提供离开的原因(商务、度假、探亲等)。你将会被问及你填在N-400表格上的信息,所以一定要彻底了解它。
- 请确保在面试前练习一下“闲聊”。也就是说,练习谈论天气,询问别人情况怎么样等等。这说明你可以与他人进行基本的英语沟通。
- 关于N-400相关的表格和联系地址的列表,请访问 USCIS N-400,入籍申请表页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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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 不要相信别人口头告诉你的一切。实际情况总是在改变,许多人们善意提供的信息可能是过时的。
- 不要使用任何“移民辅导”、“绿卡服务”或类似的服务,除非它是由一个真正的移民律师经办的。错误的建议会害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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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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